发表时间:2010/9/1 10:32:51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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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32006l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索赔
三、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发包人可按以上索赔程序和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四、索赔的计算
1.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网络分析法: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工期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程工期。
(2)比例分析法: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工期。
(3)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按照索赔事件实际增加的天数确定索赔的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的工期。
2.费用索赔计算方法
(1)总费用法:又称为总成本法,通过计算出某单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的费用。
(2)分项法:按照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的索赔。可以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分别计算索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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