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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级注册建筑师教材《场地与建筑设计》重点辅导12

发表时间:2014/4/3 9:12: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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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模及用地

一、城市规模与性质

城市的性质决定了城市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用地构成,而城市的规模则决定城市的用地及布局形态。

(一)城市性质

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反映。

城市性质体现城市的个性,反映其所在区域的政治、经济、社会、地理、自然等因素的特点。

确定城市性质,是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布局的依据,有利于突出规划结构的特点,为规划方案提供可靠的技术经济依据。

确定城市性质的依据:一方面是从城市在国民经济的职能方面去认识,即指一个城市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是从城市形成与发展的基本因素中去研究,认识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主导因素也是确定城市性质的重要方面。

(二)城市分类

城市分类,一般有按城市性质、按城市规模和按行政建制分类等几种方法。

我国城市按性质分类如下:

(1)工业城市;

(2)交通港口城市;

(3)商贸城市

(4)科研、教育城市;

(5)综合中心城市;

(6)县城;

(7)特殊职能城市。

(三)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指的是城市人口规模和用的规模,城市规模通常以城市人口规模来表示。

我国按城市人口规模把城市分为四类:

(1)特大城市,指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

(2)大城市,指人口50万以上不足100万的城市;

(3)中等城市,人口20万以上不足50万的城市;

(4)小城市,指人口6万以上不足20万的城市。

我国建国以来一贯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

估算城市人口规模的方法:劳动平衡法、职工带眷系数法和综合平衡法。

例:

某城市人口70万,该城市属于(b)

a 特大城市;

b 大城市;

c中等城市;

d小城市

二、 城市用地

城市用地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予一定用途与功能的土地的统称。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利用土地和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待开发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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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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