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 (局 )、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副省级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 《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未列入本计划的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另行通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八日
根据《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的通知,2009年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确定为2009年5月9、10、11、12日。具体安排如下: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一级 | 5月9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10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11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12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注:1.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考生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具体各地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为防止错过考试报名时间,中国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网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报名提示短信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提示信息发送到您登记的手机上。请即刻认真填写以下各项,以免您贻误报名时机。该短信服务全免费点击免费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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