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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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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函质〔2008〕530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南京市建工局:
    近期我厅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有的工程使用不按规范要求经过冷拔调直加工后的钢筋,其直径和伸长率均得不到保证,给工程结构安全特别是抗震性能留下隐患。为保证建筑工程质量,9月11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违法调直拉伸建筑用钢筋问题进行了研究。根据会议精神,现决定开展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在建工程使用的钢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是否按规范要求对进场钢筋进行复验;
    (二)用作箍筋的钢材是否经过冷拔加工;
    (三)监理单位是否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严格原材料的报验程序,及时做好钢筋取样送检的见证工作。
    二、检查组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内在建工程钢筋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区分性质、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严肃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牵头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二)严禁建筑工程使用违反规范要求冷拔加工的钢筋,发现使用该钢筋的责令施工企业更换。已浇筑混凝土的打开混凝土检测使用的钢筋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如不符合原设计要求,严格按国家验收规范的规定处理。
    (三)各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日常对钢筋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凡发现仍使用冷拔加工钢筋的工程,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所用钢筋清除出现场,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四)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开展检查,并于2008年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报省建设厅质监总站。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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