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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1年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发表时间:2012年3月1日17:8 来源:中大网校  来源:中大网校 [www.wangxiao.cn]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2〕13号

各市州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9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 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案例合格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
200
60
均为
100
给水排水
120
60
动力
120
60
2
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供配电
120
60
3
120
60
4
120
60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港口与航道
120
60
120
60
水工结构
120
60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60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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