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今年开展第七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国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建质办函[2010]323号 见附件)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建质函[2006]16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第七批全国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推荐工作。
关于开展第七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 |
建办质函[2010]32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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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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