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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年2月22日14:1 来源:中大网校  来源:中大网校 [www.wangxiao.cn]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3月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厅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案例合格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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