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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2011年初级经济法基础内部讲义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发表时间:2010/12/29 9:06:1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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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税收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1、税收法律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2、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1)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2)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七类。

二、征纳双方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行政相对人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④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⑤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的罚款。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2009年)
A、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B、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C、没收其经营所得
D、提请公安机关查封其财产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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