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公司合并分立

发表时间:2018/1/22 11:52: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二章考点预习:公司合并分立[2018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汇总]

(一)公司合并

1.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通知、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解释1】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但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无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解释2】公司增资,无须通知、公告债权人。

3.依法进行登记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4.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

1.公司分立包括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2.公司分立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登记等。

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释】如果是分立后的公司私下达成的内部约定,不能约束债权人;债权人依然有权要求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推荐: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预计3月份开始

2018中级会计报考政策马上出来了,报名会要求“初级证”吗?真相是......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英才班]

        11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896起

        了解课程

        477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畅学班]

        10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616起

        了解课程

        449人正在学习

      • 中级会计职称

        [丰羽计划-畅学班]

        夯实基础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

        476起

        了解课程

        372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