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基本要求
(2)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调剂生源必须是第一学历毕业于“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者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不包括“985”和“211”院校分校、二级学院或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本科考生,同时也不包括所有专业的自考、函授和远程等非全日制学习形式的考生。
二、接收调剂专业
接受调剂专业 | 类型 | 本科专业要求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学术型 | 化学、化工及相近专业 |
化学 | 学术型 | 化学、化工及相近专业 |
化学工程 | 专业型 | 化学、化工及相近专业 |
申请调入学科与初试学科必须相同或者相近,由学科负责人初步认定并报学院批准。
三、成绩要求
学科名称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1 | 专业课2 | 总分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42≥分 | 40≥分 | 80≥分 | 80≥分 | 310≥分 |
化学 | 39≥分 | 40≥分 | 80≥分 | 80≥分 | 310≥分 |
化学工程 | 42≥分 | 40≥分 | 80≥分 | 80≥分 | 310≥分 |
四、调剂程序
①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调剂管理系统(http://202.204.193.220/zsgl/fsgl/default.aspx),进入填写调剂信息,提交调剂申请。
②经过研招办公室审批,确定调剂考生名单,通知考生复试。
③考生复试通知后,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报名,并随时上网查询我校的反馈信息。
④理学院将调剂考生名单报我校研招办,研招办同意后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去函索取考生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考生须督促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在我校复试(具体时间见理学院复试通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我校研招办,否则不能复试。
⑤考生试卷等材料转至我校后,考生参加理学院研究生复试。
联系人:理学院应化系宋昭峥song@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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