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函〔2012〕181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和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三、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
(一)考试定于2012年5月26日至27日(星期六、日) 举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5月26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7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我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2年5月21日至25 日自行登录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