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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卫生局: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2/28 16:48: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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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宾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年第1号)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3年第18号)公告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公告(2013年第3号),现将来宾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时—3月15日24时期间,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om)报名,考生自行录入报名信息(确保信息无误),考点不受理考生信息录入。报名具体事宜可咨询试(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的“医师管理”栏目下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二、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和办法

2013年3月16日-3月31日为考生到试(聘)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确认时间;4月1日-4月3日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复审考生资格时间;4月7日前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将已审查的考生有关报名资料分时段交来宾市考点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试(聘)用机构到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体报名确认;或个人到试用机构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一般不接受补报名,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尽早网上报名。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3年7月1~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四、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3年9月1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综合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中医(壮医)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学综合笔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及中医部分类别)2013年版》。取消中医(含民族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未涉及的中医部分类别医师资格考试仍执行现行大纲。

六、医师资格考试来宾市考点投诉及咨询电话、邮箱

来宾市卫生局局办(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东二楼),邮编:546100,电话:6655100,电子信箱:lbwsj4292296@163.com。

来宾市卫生局医政科(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大楼东二楼),邮编:546100,电话:6655122,电子信箱:lbswsjyzk@163.com。

七、其他事项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执业医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的掌握用书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的内容,可参加中大执业医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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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来宾市考点考生2013年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须知

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来宾市考点考生2013年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须知

一、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广西考区的安排,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信息录入)。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7日——3月15日,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报名,3月16日-3月31日期间考生到考点指定的地点(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交费等(其中4月1日-4月3日为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复审考生资格时间,4月3、7日为来宾市考点审查考生资格时间,市直单位考生请于3月20-25日到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审核、缴费)。

三、网上报名分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三步,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四、所有参加报名考试对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最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五、考生应对照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备报名资格,具体事宜可咨询试(聘)用单位所在地卫生局,市直机构可咨询来宾市考点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655122)。

六、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资料。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负责。严禁考生持伪造证件报名,对持伪造证件报名者,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七、网报不代表获得报名资格,网报结束后需要到报名点(县、市、区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县、市、区卫生局或市直有关单位初审、考点复审、考区终审后方能确定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八、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打印。

九、考生除在网上填报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外,还需下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到试用机构填写并盖章。所有下载材料必须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在A4纸上。

十、3月16日-3月31日组织考生到各县(市、区)现场报名、交费,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明(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正在办理身份证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办证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毕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但以上原件须经报名点(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单位)初审确认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县(市、区)卫生局和单位确认章,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考生同时提交与网上上传同底的小二寸照片两张(白底),贴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右上角。

(四)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另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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