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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人事信息网:2011年中山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1/3/3 10:49:5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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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函〔2011〕3号),现将我市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7日9:00-4月1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0年3月28日至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或单位持名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受理处进行“报名确认”并交费(缴费方式:①使用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信用卡缴费;②开具《中山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费),完成报名手续。地点:中山市民生路38号,市政府民生办公区二楼15-17号窗口,电话:88887183.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1日上午 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2日上午 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考生证书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发放,发放时间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dzs.lss.gov.cn)公告。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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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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