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77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价格鉴证师 |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 120分 | 72分 |
法学基础知识 | |||
100分 | 60分 |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登陆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015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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