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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人才网:2013年海宁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2/12/25 11:13: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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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2013年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将于5月11、12日举行。2013年海宁投资项目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1月9日至2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是5月8日至10日

关于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2〕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定于2013年5月11日至12日举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11日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下午 2:00—5:00 宏观经济政策

5月12日 上午 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下午 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试部门提供,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和取得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1月9日至23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1月22日至24日,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海宁考生现场审查地点:海宁市海洲东路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48号715办公室,联系电话:89232851)。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从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只要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进行网上交费。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和续考人员,请于2月19日至28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5月8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收费。考点统一设置在杭州。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2个科目每人每科55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2 个科目每人每科60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需要参加考前网上培训的考生,请到嘉兴市继续教育中心报名,地址:嘉兴市东升东路1042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2号楼519室,咨询电话:82214638、82214373。相关培训信息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投资项目管理师”培训专栏(http://www.jxkp.com/class/tzxmgls/)查询。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联系人及电话:虞女士0571-87054896(传真),吴先生0571-87057016。

七、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备受社会关注。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发展和改革部门,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

从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我单位 同志,累计从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工作共 年。

起止年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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