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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事考试网:2012年辽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审核时间

发表时间:2012/2/29 9:01:1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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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号)精神,2012年度辽宁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6月16、17日报名工作于3月1—22日展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具体事宜如下: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各市、绥中县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

(2)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首次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

(3)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并办理审批手续的首次报考人员,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应及时办理报名确认。

(4)报名时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本人档案号进入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照片通过审核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照片审核

(1)选择“老考生报考”的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2)首次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在报名确认时进行审核。

现场报名确认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持报名表和科目免试申报表(不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只提交报名表)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报名确认。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2)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在进行报名确认时,应对报名表中的照片进行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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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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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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