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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5月28-6月8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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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冀会考办[2007] 4号

各市会计考办,省直各部门: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50号)要求,2007年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2日举行。经研究,2007年河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同日一并进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考试报名工作由省会计考办统一组织,省直各部门、驻石受托中直单位人事处对本部门、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各市会计考办对本地区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初审,省会计考办核准。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市会计考办5月28日至6月8日,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

省直各部门、驻石受托中直单位5月28日至6月6日,组织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或证书原件:

1、报考高级会计师资格须携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近照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报考正高级会计师资格须携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同底近照4张(其中:报名表2张、准考证1张、成绩单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各市会计考办、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按照冀人发[2004]27号和冀职改办字[2006]72号文件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中华会计网校汇总整理

三、报名审核安排

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6月7、8、11日携带本部门、本单位考生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4证)到省会计考办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河北省会计学会(石家庄市康乐街35号)。

各市会计考办按指定时间携带考生相关资料复印件(4证由各市会计考办负责复印)到金圆大厦办理审核手续,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

具体安排:6月9日,唐山、秦皇岛、承德、廊坊、张家口、沧州六市;

6月10日,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五市。

各市会计考办、省直各部门、驻石中直单位,应认真学习有关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文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试报名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宁宁  段中海

联系电话:0311——87888334,87874956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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