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知,2016年青海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1月31日。
2016年青海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31日;
青海省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携带资料如下:
1、报考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验资证明及网上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到本人所在地区卫生计生委报名。委属单位、厂矿、企业医疗单位的报考者到本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名,驻军医院的报考者经医院统一报名。
2、申请人为2016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的,须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及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及申请表审核签章,统一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经现场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
注:逾期不予受理,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联系电话:0971—6264350 地址: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
相关事宜
1、报考者学历要求,是指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关于两年制护理学历问题:入学时间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实施之日前,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两年制学历证书的,可以准予注册。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学的,应当符合《护士条例》第七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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