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领取时限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13〕26号)的规定:
(1)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期限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2)在2013年7月1日以后考试通过人员需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请广大考生相互告知,及时办证。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2013年8月5日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