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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建筑师考试报考指南

发表时间:2012/11/5 14:20:0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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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介绍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
一级建筑师二级建筑师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 二级
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考试科目
·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建筑设计(知识)》、《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建筑技术设计(作图)》、《场地设计(作图)》 。
·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建筑设计(作图)》、《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
1.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下表所列)
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5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7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两年制毕业
10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7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8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两年制毕业 11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五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8年
四年制工学学士毕业 9年

2.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3.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在领取资格证书时需提供本人首次报名当年的《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
二级注册建筑师
1.参加全国二级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条件
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中专
(不含职业中专)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5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制)
7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三年制) 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毕业 (含高中起点二年制) 10年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大专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 毕业 3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2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 (含以上)毕业 3年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报考。
3.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以前未参加上述考试的拟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报名提交材料:
1.考试报名表及报名信息卡(必须贴黑白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职业年限证明;
4.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每年二、三月份。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一般采用网上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二)专业资格审查(三)报名确认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
考试时间
·注册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每年进行一次。遇特殊情况,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调整该年度考试次数。 注册建筑师考试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201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5月11、12日
预计2014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5月11、12日
考试大纲

· 一级建筑师考试大纲(2012年)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题)
1.1场地选择(能根据项目建议书,了解规划及市政部门的要求。收集和分析必须的设计基础资料,从技术、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对场地开发作出比较和评价。)
1.2建筑策划(能根据项目建议书及设计基础资料,提出项目构成及总体构想,包括:项目构成、空间关系、使用方式、环境保护、结构选型、设备系统、建筑规模、经济分析、工程投资、建设周期等,为进一步发展设计提供依据。)
1.3场地设计(理解场地的地形、地貌、气象、地质、交通情况、周围建筑及空间特征,解决好建筑物布置、道路交通、停车、广场、竖向设计、管线及绿化布置,并符合法规规范。)
2建筑设计(知识题)
2.1系统掌握建筑设计的各项基础理论、公共和居住建筑设计原理;掌握建筑类别等级的划分及各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掌握技术经济综合评价标准;理解建筑与室内外环境、建筑与技术、建筑与人的行为方式的关系。
2.2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与发展趋势;了解中外各个历史时期的古代建筑与园林的主要特征和技术成就;了解现代建筑的发展过程、理论、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作品;了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2.3了解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居住区规划、环境景观及可持续性发展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和设计知识。
2.4掌握各类建筑设计的标准、规范和法规。
3建筑结构
3.1对结构力学有基本了解,对常见荷载、常见建筑结构形式的受力特点有清晰概念,能定性识别杆系结构在不同荷载下的内力图、变形形式及简单计算。
3.2了解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等结构的力学性能、使用范围、主要构造及结构概念设计。
3.3了解多层、高层及大跨度建筑结构选型的基本知识、结构概念设计;了解抗震设计的基本知识,以及各类结构形式在不同抗震烈度下的使用范围;了解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的类型及选择的基本原则;了解一般建筑物、构筑物的构件设计与计算。
4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4.1了解建筑热工的基本原理和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设计原则;掌握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防潮的设计,以及日照、遮阳、自然通风方面的设计。
4.2了解建筑采光和照明的基本原理,掌握采光设计标准与计算;了解室内外环境照明对光和色的控制;了解采光和照明节能的一般原则和措施。
4.3了解建筑声学的基本原理;了解城市环境噪声与建筑室内噪声允许标准;了解建筑隔声设计与吸声材料和构造的选用原则;了解建筑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的一般原则;了解室内音质评价的主要指标及音质设计的基本原则。
4.4了解冷水储存、加压及分配,热水加热方式及供应系统;了解建筑给排水系统水污染的防治及抗震措施;了解消防给水与自动灭火系统、污水系统及透气系统、雨水系统和建筑节水的基本知识以及设计的主要规定和要求。
4.5了解采暖的热源、热媒及系统,空调冷热源及水系统;了解机房(锅炉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及主要设备的空间要求;了解通风系统、空调系统及其控制;了解建筑设计与暖通、空调系统运行节能的关系及高层建筑防火排烟;了解燃气种类及安全措施。
4.6了解电力供配电方式,室内外电气配线,电气系统的安全防护,供配电设备,电气照明设计及节能,以及建筑防雷的基本知识;了解通信、广播、扩声、呼叫、有线电视、安全防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建筑设备自控、计算机网络与综合布线方面的基本知识。
5建筑材料与构造
5.1了解建筑材料的基本分类;了解常用材料(含新型建材)的物理化学性能、材料规格、使用范围及其检验、检测方法;了解绿色建材的性能及评价标准。
5.2掌握一般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能正确选用材料,合理解决其构造与连接;了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构造节点及其对工艺技术精度的要求。
6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6.1了解基本建设费用的组成;了解工程项目概、预算内容及编制方法;了解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单价;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能估算一般建筑工程的单方造价;了解一般建设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及经济评价方法;熟悉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6.2了解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知识。
6.3了解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本精神;熟悉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及注册建筑师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了解设计业务招标投标、承包发包及签订设计合同等市场行为方面的规定;熟悉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依据、程序、质量和深度要求;熟悉修改设计文件等方面的规定;熟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管理方面的规定;了解城市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程序和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了解对工程建设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检验应试者的建筑方案设计构思能力和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符合要求的答案,包括:总平面布置、平面功能组合、合理的空间构成等,并符合法规规范。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检验应试者在建筑技术方面的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符合要求的答案,包括:建筑剖面、结构选型与布置、机电设备及管道系统、建筑配件与构造等,并符合法规规范。
9场地设计(作图题)
检验应试者场地设计的综合设计与实践能力,包括:场地分析、竖向设计、管道综合、停车场、道路、广场、绿化布置等,并符合法规规范。
·二级建筑师考试大纲(2012年)
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具有建筑学领域有关学科理论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的基本概念与技术知识,具有中小型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能力。
1.1场地设计:理解建筑基地的地理、环境及规划条件。掌握建筑场地的功能布局、环境空间、交通组织、竖向设计、绿化布置,以及有关指标、法规、规范等要求。具有对场地总体建筑环境的基本的规划设计与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1.2建筑设计:熟悉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掌握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环境关系、功能分区、流线组织、空间组合、内外交通、朝向、采光、日照、通风、热工、防火、节能、抗震、结构选型及其他设计要点,以及建筑指标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具有设计构思和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2《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正确理解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技术,常用节点构造及其涉及的相关专业理论与技术知识,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等。并具有绘图表达能力。
2.1建筑构造:熟悉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重点部位的节点内容、构造措施及用料做法;掌握常用建筑构配件详图构造;了解与相关专业的配合条件,并能正确绘图表达。
2.2综合作图:熟悉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中有关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的系统与设施的基本知识,掌握其与建筑布局的综合关系并能正确绘图表达。
2.3安全设施: 掌握建筑法规中一般建筑的安全防护规定及其针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防护要求。掌握一般建筑防火构造措施。并能正确绘图表达。
3《建筑结构与设备》
3.1建筑结构:对建筑力学的概念有基本了解,对荷载的取值及计算,结构的模型及受力特点有清晰的概念。对一般杆系结构在不同的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及变形有一个基本概念。对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本性能,使用范围及主要构造能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及分析,对钢结构及木结构的基本概念有一般了解。了解多层建筑砖混结构,底框及底部两层框架及中小跨度单层厂房建筑结构选型基本知识,了解建筑抗震基本知识及各类建筑的抗震构造,各类结构在不同烈度下的使用范围,了解地质条件的基本概念,各类天然地基及人工地基的类型及选择原则。
3.2建筑设备:了解在中小型建筑中给水储存,加压及分配;热水及饮水供应;消防给水与自动灭火系统;排水系统、通气管及小型污水处理等。了解中小型建筑中采暖各种方式和分户计量系统,及其所使用的热源、热媒,了解通风防排烟、空调基本知识,以及风机房、制冷机房、锅炉房主要设备和土建关系,了解建筑节能基本知识,了解燃气供应系统。了解在中小型建筑中电力供配电系统,室内外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照明系统,电气设备防火要求,电气系统的安全接地及建筑物防雷;了解电信、广播、呼叫、保安、共用天线及有线电视、网络布线及节能环保等措施。
4《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1法律、法规:了解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本精神;熟悉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及注册建筑师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了解设计业务招标投标、承包发包,及签定设计合同等市场行为方面的规定;熟悉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依据、程序、质量和深度要求,及修改设计文件等方面的规定;熟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管理方面的规定;了解城市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程序和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了解对工程建设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4.2技术规范:熟悉并正确运用一般中小型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规定与标准,特别是掌握并遵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全面保证良好的设计质量。
4.3经济:了解基本建设费用的组成;了解工程项目概、预算内容及编制方法;了解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单价;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能估算一般建筑工程的单方造价;掌握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4.4施工:了解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知识。

成绩查询
·注册建筑师考试成绩查询一般为考后3个月,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在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合格标准文件后,再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或者电话查询,考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 点击查看2013年注册建筑师成绩查询时间>>
合格标准
·2014年注册建筑师合格尚未公布公布,请查阅2013年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标准>>>
成绩管理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工程等级分级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五级以下项目,允许非注册建筑师进行设计。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证书领取
·自2008年起,符合一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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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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