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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6 16:00: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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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取消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津价招协 〔2016〕03号

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

为落实国务院决定,我协会从即日起暂停与造价员职业资格相关的工作,包括2016年造价员考试报名、造价员跨省(本市)单位变更,造价员新取证单位登记

我协会将会密切关注该事项的最新消息,按照住建部、天津市建委、中价协的各项指示,及时发布进展情况。请相关单位和广大造价专业人员关注津价协网站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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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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