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喀纳斯景区党委政治部、各县(市)劳动人事局、地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考函[2012]21号)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财政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报名工作,地区财政局负责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5个科目,属滚动类考试。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者于2012年6月10日-7月1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试中心将在24小时内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可下载打印《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全地区初考及符合免试考生均需作资格审查,携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到地区财政局资格审查。续考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5、考试报名缴费截止到2012年7月10日。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9月8日---9月9日
9月 8日 08:30--11:00 经济法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 9日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14:00--17:00 资产评估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考生于考前一周自行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答题卡》每门0.5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资产评估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资产评估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培训。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资产评估师考试专业培训机构)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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