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
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即日起至2013年7月8日(节假日及周五下午除外),持合格人员本人的报名表或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还需提供已取得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5楼大厅)10号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851-5360099,5360013。
附件: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3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国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网组织的2013年注册化工工程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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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