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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局:会计证考试合格申请颁发证书-申请须知

发表时间:2013/12/31 10:27:0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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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考试合格申请颁发证书-申请须知

一、证书申领

考生考试合格后,必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合格考生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点击“证书申领”并登录,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

2、合格考生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必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办理;

3、管理机构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办理以上业务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以上业务应当由本人亲自办理。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理。委托代办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项及期限,双方亲笔签字确认)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人仅限为另一人代办以上业务。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网组织的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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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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