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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事考试网:2012年重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2/2/13 11:40: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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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国土房管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2〕5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月17日—3月12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

6月16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

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业工作(土地房屋登记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和土地评估、拍卖、房地产估价人员,下同)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业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㈢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原件)。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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