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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人事考试网: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7/8 17:06:4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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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口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7月6日至7月15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局窗口。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394-8229130;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与汉阳路(原大闸路)交叉口路西。

三、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仅限免试人员提交)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还须提供电子表格U盘进行现场拷贝)。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分级别、分专业汇总统一打印填写《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然后到周口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还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

四、注意事项

1、执业药师现场资格审查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来提交。

2、报考执业药师人员需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私人诊所报考人员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

3、如资格审查材料中发现假章、假证等虚假信息者,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通过后还需携带材料去周口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汇总。(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周口市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院内2楼)

附件: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doc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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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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