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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1月28日—2月12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1/28 9:32: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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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名方法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报名组织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2010年1月28日—2月12日。

    报名网址:http://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0年2月22—28日期间将有关材料送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2号,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联系电话:85812582。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信息表上)。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填写各项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将下列材料于2010年2月22—28日送交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1、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信息表上)。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10年6月14日—18日登陆连云港人才网www.lygrc.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收费发票领取时间:2010年6月14-18日(不含休息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7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

    二、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 2010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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