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2〕1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申报(户籍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者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在当地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徐州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在当地教育局申报。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者在沛县教育局申报。
5、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由省教育厅受理认定。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二、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 |
工作内容 |
承 办 单 位 |
2012年11月 |
发布公告、宣传布置 |
徐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
2012年12月8至9日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市区报名点:市自考办 (原九中院内) 县区报名点:各县(市)区自考办 |
|
2013年2月23日 |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
2013年3月20日前 |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查询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
2013年3月21至31日 |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 人事处(科) |
2013年4月2至3日 |
申报人员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 人事处(科) |
2013年4月下旬 |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 人事处(科) |
2013年5月上旬 |
社会人员体格检查(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视具体情况确定体检日期)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 人事处(科) |
2013年5月下旬 |
评审 |
徐州市及各县(市)区评审委员会 |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编辑推荐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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