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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专业资格考试网:2014年注册计量师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4/3/12 17:12:5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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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19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级别
考试时间
科目
试题题型
一级
614
9:00-11:30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
客观题
615
9:00-12:00
主观题
二级
614
9:00-11:30
客观题
14:00-16:30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参加全科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2.免考部分科目报考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三)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计量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7日9:00-3月23日17:00,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8日9:00-3月24日17:00。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应试人员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应试人员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东莞市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东莞市报名点, 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

2.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100KB,占满图片框),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审核不通过。

3.报名信息确认。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一个工作日后可查询照片审核结果,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5.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在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于2014年6月9日9:00-6月13日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46号)及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六、成绩公布

一级注册计量师成绩在8月15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和查询网站另行通知。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dg.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东莞市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有关事项

1.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2个科目,应试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2.《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二级)、《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一级)、《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培训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同时,为配合201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注册计量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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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 《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应试人员需提交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应试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注:以上信息是参考2014年东莞注册计量师考务通知做的相关改动,请考生以东莞人事考试网官方文件公布内容为准,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2014年全国注册计量师考试报名专题

更多关注:2014年注册计量师考试培训 注册计量师招生简章 计量师考试介绍

(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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