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
中国证券业协会23日发出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与中国香港证券专业学会联合举办的第二次内地证券法规科目考试将于5月14日在香港举行。这一考试是响应CEPA约定,推动内地与香港两地专业人员资格相互承认的举措之一。
首次内地证券法规考试于2004年3月举行,报考的香港证券业人员人数为379名。到2004年7月28日,共有68名通过考试的香港专业人员经审核后获得了内地证券从业资格。
5月举行的第二次内地证券法规科目考试面向对象是3年内曾经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的相关牌照(2002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4日)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这一考试的合格考试成绩长期有效,通过考试的人员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取得内地证券从业资格,取得内地证券从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员如果被一家内地证券从业机构聘用,可按照与内地其他专业人员同样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其聘用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