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策
有关报名条件按照《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专业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卫组人﹝2015﹞16号)执行。
二、考试报名办法和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考试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于2016年7月18日-19日(上午9:00—下午4:30),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一级技术资格证书或相应证件、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报名,地址: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一层106室。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北京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北京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费调整后均为50元/科次。评审费待通知。
四、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根据2016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卫生专业初、中级考试成绩,通知有关考生参加初、中级资格的评审,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3366909、83366908(传真)
联 系 人:陈志航、林绍海
2016年度未列入全国统考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docx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