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通知(201604)
各有关考生:
请通过2015年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全科、增项)、经济师、软考和造价工程师考试,于5月24日前提交办证资料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委托领取的,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来领取资格证书。
领取地点:市人社局(希夷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北路东)519房间
领取时间:近期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5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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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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