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组织、政工)处:
现将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应试人员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至2015年8月13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3日9∶00至2015年8月20日16∶00。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查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证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亦无需到主管部门递交材料,可直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所有改报专业、级别的老考生及异地考生均需进行现场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二、主管部门初审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成功后即时打印《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后,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相应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办理初审手续。
到区(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初审(上报材料)须按照《主管部门初审(材料汇总)安排表》(附件1)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完成材料上报。
考生初审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单位盖章后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网上打印一式两份);
3、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工作由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请各主管部门于8月11日至8月17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青岛海尔路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审核确认期间,接受审核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按规定现场审核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打印);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须按上述要求携带全套报名材料;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科目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缴费;
3、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5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8日14:3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成绩将于阅卷工作全部结束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rs.gov.cn)成绩查询版块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5、证书发放:应试人员在规定的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领取资格证书。资格证书经人社部考试中心、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发放,到达我市后,将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证书办理栏目发布相关证书办理通知,请应试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6、发票领取:请应试人员考后妥善保管准考证,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准考证到青岛市人才市场(崂山区海尔路178号)一楼大厅人才培训窗口领取考务费发票;
7、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期内、冒名顶替人员报考,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违纪条款严肃处理。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21日
关于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5〕41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7号)精神,现 将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10月17日 | 09∶00-11∶30 | |
14∶00-17∶00 | 建设工程计价 | |
10月18日 | 0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14∶00-18∶00 |
二、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施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有关规定执行。即: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9∶00—8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8月3日9∶00—8月20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科目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二)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各市可根据情况自行确定资格审核开始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7月31日9∶00),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5年8月17日16∶00(各市资格审核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市应于2015年7月24日前将审核点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考务科。应试人员应登陆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核通过后,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各市要严格报名审核工作,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
如应试人员报名时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参加过考试并通过资格审核,系统直接置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三)报名信息修改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3.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予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00-10月18日14:30。
各市务必将审核方式、时间、地点和打印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进行公告,确保应试人员顺利报名和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应试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六)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17市设置考区。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23. 造价 工程师 | 04. 考全科 | 01. 土建 | 1.建设工程计价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4.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 | |||
02. 安装 | 1.建设工程计价 |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3.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 |||
5.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安装工程) | |||
023. 造价 工程师 | 02. 免二科 | 01. 造价 | 1.建设工程计价 |
2.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六、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造价工程师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114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57元。
七、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应试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八、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使用旧版本教材的考生可以从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网站(网址www.ceca.org.cn)或中国计划出版社网站(网址:www.jhpress.com)上下载“教材修改说明”。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16日
附件3: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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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