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2016年度合格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文件要求,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完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并向报考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申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具体如下:
一、网络办理职业登记时间和领证时间
网络办理登记时间和领证时间:2017年5月9日开始
二、登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系统”(http://dj.cas.org.cn/)根据提示完成注册,验证资产评估师个人信息,选择登记类别,完成登记;
三、根据登记类别向报考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申报纸质申请表,并领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一)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非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执业会员)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四、考试合格人员本人申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人员代领,需提供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代领委托书(附件3)、带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电话:87097026、87097022
协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35号担保大厦5楼502室
附件: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
3、代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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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