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190号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由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考生成绩软盘和合格人员名单。考生也可在中国审计教育培训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请各地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审计师
[协议护航班-不过退费]
7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审计师
[冲关畅学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续学服务校方支持
审计师
[精品乐学班]
3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