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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人社局: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3/23 17:15: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单位劳资(人力资源开发)科(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全国统一鉴定的报名组织工作。

一、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调整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等7个职业。

二、具体考试日期是5月21日、22日和11月19日、20日(具体职业等级和安排详见附件)。报名截止日期:上半年为4月18日,下半年为10月18日,逾期报名系统将关闭。参加2015年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营销师三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为5月22日。以上三个职业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前暂纳入省统考职业。

三、请各有关单位抓紧落实统考工作精神,明确工作安排,加强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推进统考工作有序开展。

咨询电话:2166709 2166706 网址:http:// xtosta.com

附件:

1、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81号)

2、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6]1号)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基本情况表

4、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安排表

5、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方案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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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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