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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06年城市规划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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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规划局: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0号)的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举行,各市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全省各市人事(职称)考试部门负责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各市规划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和规划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报名组织、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等各项工作。

三、各市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各市规划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后,到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报名,同时将汇总表(附件5)以及按汇总表格式形成的Excel电子文档一并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者,按人事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名工作从2006年4月份开始。报考人员要填写报名表(附件2),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

请各市规划局严格按照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免试材料要求审查原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于2006年8月25日前分别整理部分科目免试表及相关免试材料、试卷预订单(附件4)一起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五、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八、另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生另交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由各市规划局统一收取后上交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Page]  九、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有关事项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十、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各市考试中心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值班电话:0311-83834743.

附件:

1、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4、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5、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汇总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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