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办理流程变更的通知
根据我区“全区通办、广佛跨城通办”的工作要求,会计从业资格业务从2016年2月1日起实行“全区通办、广佛跨城通办”,业务办理流程需作相应变更,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包括省内调入、省外调入、省外调出)的受理地点变更为: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窗),地址:桂城街道南新三路24号。
二、新增“广佛跨城通办”业务
“广佛跨城通办”会计业务由我区与广州市荔湾区先试行通办,即南海区会计人员可在荔湾区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业务,荔湾区会计人员也可在南海区进行申请。
(一)南海区会计人员可在荔湾区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包括申领、信息变更、遗失补办、档案调转等),受理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金升大厦。
(二)荔湾区会计人员可在南海区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业务,除档案调转的受理地点为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其他业务受理地点为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三、南海区会计人员在我区办理除档案调转外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包括申领、信息变更、遗失补办、换证等)的受理地点不变。
四、有关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实行“全区通办、广佛跨城通办”的具体情况,会计人员可向南海区会计学会咨询,也可会计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我区会计管理的最新资讯:南海区财政局官方网站(网址:www.nhczj.gov.cn),微博(用户名:南海财政),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南海会计)。
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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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