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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人事考试网:补办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

发表时间:2012/3/23 16:12: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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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及《关于办理造价工程师暂停执业、注销注册及延续注册等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文件精神,截止到2011年底,证书有效期已过,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延续注册手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在2012年3月20日至3月30日期间向我中心递交补办延续注册申请,有关要求请参照河北建设执业信息网《关于开展2011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冀建执[2011]28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200(传真0311-87908204)。

关于考试用书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造价工程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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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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