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建注函(2017)27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及提交书面资料。书面资料受理及网上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 受理单位:
无锡市行政审批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窗口
联系电话81825587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1号市民中心12号楼办事大厅
二、 网上审核及书面资料原件核对受理时间:(递交书面资料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网上资料核查需进行身份证读取,否则无法受理。)
2017年11月6日开始受理网上审核及书面资料,具体办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苏建注函(2017)274号文)
注意:
1、书面资料均为原件,除申请表外,其他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2、网上上报后方可报送书面材料(部网、省网均需上报,省网个人、单位管理员均需点击上报),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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