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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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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人考函[2008]32

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2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8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9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

(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 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自备计算器)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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