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告》(鲁卫医字〔2014〕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注册工作公告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核发的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七)注册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机构
(一)申请在我局注册的人员到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地址:济南市黑虎泉北路187号,联系电话:86561712。
(二)申请在各县(市)区卫生局注册的人员到各县(市)区卫生局指定机构办理。
四、其他要求
待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下发后,医师执业注册要求按照原规定办理。已核发的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换发新版《医师执业证书》事项,待新证下发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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