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考试成绩查询
2011年上半年心理咨询师考试已于5月21日结束,考试成绩预计在2-3月后公布查询,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是60分。
尊敬的考生:
2011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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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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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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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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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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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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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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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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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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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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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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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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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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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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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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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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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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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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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五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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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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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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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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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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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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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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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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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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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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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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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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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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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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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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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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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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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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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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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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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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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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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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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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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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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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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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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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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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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1.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于2011年7月27日前,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将《成绩复查申请表》就近交到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详细信息见附件2)。职业技能鉴定所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2.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所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查后分数没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11年8月26日后,到受理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领取《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
三、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1、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异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或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3、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4、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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