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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社局:2014年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

发表时间:2014/3/24 14:27: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区(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8号)和《关于做好浙江省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职技鉴〔2014〕1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二级、一级)、职业指导人员(一级)。

(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秘书(五级、四级、三级)、公关员、营销师(五级、四级、三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公共营养师、汽车修理工、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维修电工、中式烹调师、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汽车驾驶员、锅炉操作工、服装制作工、餐厅服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文化师、职业指导人员(四级、三级、二级)。

二、鉴定时间

2014年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日、18日,11月22日、23日;2014年全省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日、18日,9月20日,11月22日、23日。(各职业等级鉴定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

三、鉴定申报

(一)考生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市、县(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申请表》,附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有证书复印件和2寸彩照2张;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考的考生填写《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2份)、《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一式7份),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有高级工证书复印件及2寸彩照2张,汽驾技师申报还需同时提供三年安全行车证明。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督促考生正确填写信息(务必将考生的手机号码填入汇总名册的“备注”栏中),确保准确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二)各项统考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 日、8月1日、10月1日。

(三)统考职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逾期需重新申报鉴定。

(四)理论、技能成绩均合格但英语科目未通过的涉外秘书考生,可在成绩有效期(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内提出核发普通秘书资格证书申请。具体流程为:考生于考试成绩公布后20天内向原报名机构提交申请;机构在3天内汇总并报市级鉴定中心在完成审核后交至省鉴定中心终审并办理相应等级的秘书职业资格证书。

四、鉴定方式

(一)各职业等级鉴定方式详见《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4)。秘书(含涉外秘书) 5-3级采用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考试。

(二)全国统考职业及省统考职业根据考核方案组织综合评审。从2014年开始,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二、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一级、营销师二、一级、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电子商务师二级、网络编辑员二级、项目管理师一级综合评审由原论文撰写改为专题答辩。其余全省统考职业综合评审采用业绩评审方案。

五、考务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参加全国、全省统考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详见www.zjosta.org.cn);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详见www.zjosta.org.cn)或符合省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若干意见》(浙劳社培〔2006〕122号)文件破格条件(详见附件5)。按照属地原则审查考生报名及评审材料原件,要落实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对材料的承诺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二)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试卷、考场管理,落实保密责任,采取视频监控等手段监督考试过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三)制定统考工作计划。全省统考职业,技能操作考试要求在理论考试后两个月内完成,理论、技能合格的高级技师名单、《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及评审材料附件应于理论、技能成绩公布之日起的10天内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证书办理。全国统考及由省厅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由省鉴定中心统一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全国、全省统考收费按物价所核标准收取,理论和实操鉴定考试收取215元,技师评审推荐费180元、高级技师评审推荐费300元。补考收费减半,综合评审按实际产生费用收取。

(二)统考职业配套教材、考试指南等详见附件6。

(三)统考考生报名所需表格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表格下载”区下载。

(四)联系方式

全国全省统考工作联系人:唐许达、陈德龙

联系电话:2032169

附件:1.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4.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5.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申报破格条件

6.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书目


(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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