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1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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