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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开展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6/24 15:15: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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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

湘评协[2016]1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暂停办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通知》(中评协〔2015〕59号),我省自2015年6月起暂停办理资产评估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要求,中评协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管理系统)已开发完毕并运行上线,从2016年7月起,我省开始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手续。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资产评估机构登记人员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统一管理档案的凭证或者内退、下岗、退休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本人与所在资产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资产评估机构人员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二)非资产评估机构登记人员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其他事项

(一)自2016年7月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均应当按照《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的要求,通过中评协登记管理系统办理登记手续。

(二)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评协[2016]5号)要求,登记为资产评估机构的人员必须同时申请成为中评协执业会员,并提交《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附件2)。

(三)登记管理系统登录方法

1、方式一:在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首页上点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窗口,进入登记管理系统。

2、方式二:直接输入网址dj.cas.org.cn。

资产评估师登录后请先注册用户,按照网站提示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并且需要通过手机号进行验证。用户注册失败人员请与省评协会员部联系。

(四)申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的人员可在登记管理系统“我的审核状态”查看个人审核状态、不合格原因等。中评协审核通过后,登记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以下简称《登记卡》),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人员可以下载打印《登记卡》,非资产评估机构的登记人员《登记卡》仅供预览。《登记卡》是评估机构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有效证明,实行统一编号,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原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中评协已视同经登记的资产评估师,请各机构转知相关人员,于2016年9月30日前登陆中评协登记管理系统、注册用户、确认个人信息并打印《登记卡》。

(六)登记管理系统的使用说明书请从登记管理系统或中评协网站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湘评协[2016]19号附件.doc

1、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申请表

3、登记管理系统登记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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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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