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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社保局: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发表时间:2013/4/11 16:48: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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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年度经济、统计、会计、招标师、一级计量师、外销员设备监理师企业法律顾问价格鉴证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出版、注册测绘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度经济、统计、会计、招标师、一级计量师、外销员、设备监理师、企业法律顾问、价格鉴证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产评估、出版、注册测绘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4月15日-2013年9月30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地点

沈阳市人才市场(南门)1楼。(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沈阳市政府北侧150米)。

三、领取证书

(一)必备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人事档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会计合格人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4、在报考条件中有对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考试,需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劳动合同。

(二)其它要求

为保证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发放到考试合格人员手中,避免出现资格证书丢失等情况发生,原则上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或本人亲自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其他人代办的,必须经本人同意,需同时出具本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并且要将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本人委托XXX代领XXX证书"字样并签字。否则,不予办理。在核实考生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后,七个工作日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附件zip格式)

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2012年度经济、统计、会计、招标师、一级计量师、外销员、设备监理师、企业法律顾问、价格鉴证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出版、注册测绘师考生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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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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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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