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春季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 “补换发” 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2019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9年春季第二次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将于2019年6月17日至21日 (周一至周五)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进行。受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在认定期间将同步受理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补换发” 申请。
请申请人按照《证书遗失补办》栏目 www.bjtcc.org.cn/qtfw/zsysbl/ 的说明准备相应的材料,按时前来办理,无需网上报名和现场预约。办结领取时间受理现场另行通知。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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