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
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考生: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统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辽人考函〔2019〕16号)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一)初级考试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考试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统计局、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原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团体单位在统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2019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方可报名。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规定的从事统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年底。
(五)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凡符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六)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深化统计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的通知》(国统办人事字〔2017〕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可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确认地点
报名时间:7月4日9:00—7月18日24:00
审核、确认时间:7月4日—7月19日 (周一至周五: 8:30-16:30;周六、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7月4日9:00—7月21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4日9:00—10月20日24:00
现场审核地点: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审核方式
考生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考试实行单位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大连为核查点的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一)报名信息确认
1.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验。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人工核验。
(1)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含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的证明其在2019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二)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
1.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条件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依据考试报名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2.统计专业考试(初中级)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大连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核验和核查)工作由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负责。
3.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执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18〕59号)文件规定,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5元/科,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为63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1楼大厅42号窗口领取。
六、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机构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携带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到发证部门办理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领取合格证书。
(四)办理复核、领证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人才网。
七、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相关通知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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