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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及发放成绩合格单通知

发表时间:2019/11/4 16:55: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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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师合格标准及发放成绩合格单(内蒙古级)的通知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2019〕7号),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另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确定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财会函〔2019〕606号),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

国家级成绩合格单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网址: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

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2019年11 月 5 日开始发放。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成绩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二楼考务科领取。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财政厅西附楼。

其它盟市考生的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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